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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区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7-02-1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精神,根据全总、省总、市总《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肇工总[2004]11号)的决定,区总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开展“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工会的优势和特点,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职工素质建设为重点,以增强职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和发展权,加快我区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开展“创争”活动的总体目标

  倡导终身学习理念,营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的良好氛围,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运行机制,为职工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才条件,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职工队伍。争取用5年时间,推动全区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和机关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活动面达到60%以上。
三、开展“创争”活动的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4年)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普及理论,使“创争”活动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列入考核,并开展培训教育、知识竞赛、典型试点等活动,各行业、系统要全面启动,制订规划,精心部署,选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行业的企事单位作为示范点,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使开展活动的单位和班组均达到15%。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5—2006年)

  在抓示范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争取每年增加20%的单位启动。区总将联合区文明办等单位,制订“创争”活动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学习型职工”标兵的基本条件,命名、表彰“创争”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在适当时候组织研讨或座谈交流。

  (三)总结发展阶段(2007年以后)

  系统总结开展“创争”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创争”活动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探索开展职工素质工程的规律和特点,使“创争”活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轨道。

  四、开展“创争”活动的主要方法和途径

  1、充分发挥工会优势,不断创新和引深职工读书自学活动。按照“四自”(自愿参加、自学为主、自由结合、自选科目)的原则,引导职工制订“精一会二学三”等读书自学计划,以学理论、学科学、学文化、学技术、学管理、学法律等“六学”为主要内容,确立个人学习和发展目标。鼓励职工积极参与自学考试、在职培训、函授学习等,大力组建和发展职工读书小组、兴趣小组和攻关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增强激励机制,掀起新一轮的职工读书自学活动的热潮。

  2、整合工会现有教育资源,建立和巩固职工培训基地。各级工会要不断开掘教育资源,积极创造条件,把工会现有的俱乐部、图书馆等,按照职工教育的需要进行整合,不断完善条件,更新内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逐步建设成培训经济、技术、管理、法律、艺术等各类人才基地。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在活动中增强职工学习意识,凝聚职工团队精神,增长职工文化知识,提高职工审美情趣。

  3、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拓宽职教渠道,提高职教层次。各级工会要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开通同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术学校的联系,帮助企业建立突出行业性、专业性的职工教育阵地。

  五、“学习型班组”和“知识型职工”的基本条件

  (一)学习型班组的基本条件

  1、在广大职工中普及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了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制度和氛围,各种学习型团队(班组、科室)普遍建立,并取得一定实效。

  2、有创建学习型组织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有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明确的各类人才培养目标和任务。

  3、维护职工学习权利,为职工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提供平等机会和保障措施。企业要保证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不低于工资总额的2.5%.

  4、职工的学习热情、学习成果和劳动成果和劳动创造得到充分肯定和尊重,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的局面,实现了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共享与互动,推动了组织的持续发展。

  5、领导成为学习带头人,组织内有形与无形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建立了终身学习和学以致用的激励机制。

  6、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能力水平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开展“创争”活动,使组织得到发展,社会、经济效益得到提高,组织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7、完成国家规定的各类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和职工培训任务。教育培训工作在本行业同类组织中保持先进。

  (二)知识型职工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有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甘于奉献,拼搏进取。

 2、确立终身学习理念,有强烈的学习要求、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完善的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践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

  3、具备所从事工作岗位必备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良好习惯,在团队学习中发挥突出作用,学习事迹突出,成绩显著。

  4、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具备适应岗位变化要求、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和本领。

  5、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善于运用学习、掌握的先进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自身潜能,勇于创造,不断创新,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突出业绩并有创造性的贡献。

  六、开展“创争”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我区成立“端州区‘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朱桂芳任组长,区总工会、区文明办负责人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由宣教部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工会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制定规划

  各级工会要结合本系统和本单位的实际,安排专人负责,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创争活动做到“五有”:活动有规划、指导有措施、管理有条例、检查有条件、奖励有政策。

  (三)注重实效

  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提倡多样化,注重实效性。

  (四)建立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广东省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区总将每两年举办一次区职工读书自学成才评优推先活动。二是争取建立“创争”活动专项基金,用于奖励学有所成、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三是推动企业建立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逐步实现在岗位聘任、工资晋升、职称评定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上向获自学成才者倾斜。

  (五)参与监督

  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参与和监督作用,确保职工的学习愿望得以实现,切实保护职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职代会的显著作用,对职工学习教育有计划、有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和培训费用等落实情况实行民主监督。把职工学习教育和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写入集体合同,形成量化指标和具体措施兑现。积极配合行政为职工的学习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六)加大宣传

  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在“创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同时要深入实际,扎实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和探索在开展“创争”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通过树典型,促进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七)总结表彰

  区总将在全面启动基础上推出若干个“创争”活动示范单位,并举办“创争”活动骨干培训班,推动这项活动广泛开展。2006年“五一”前夕,区总工会将对“创争”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

 

                 
  端州区“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朱桂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叶剑桐(区总工会主席)苏建忠(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成  员:李联欣(区总工会副主席)
           
  梁瑞佳(区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杜桂兰(区经贸局党委副书记)
           
  李  军(区教育局副局长)
           
  叶志伟(区科协副主席)
           
  严国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叶兰娜(区人事局副局长)
             
  李金行(区工商联副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李联欣兼任,副主任陈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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