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赔付人的申请书(单位工会加意见、盖章)。
2、申请人委托书(向治疗医院查阅申请人病历档案)。
3、有效的投保单(复印件)。
4、被保险人所在页的会员名单表(复印件)。
5、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加单位盖章(带原件)。
6、女职工安康互助会员证和保障卡、职工医疗保障卡。
7、住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医院医务科公章)。
8、医院病理图文、活体检验报告和手术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医务科公章)。
9、病案(即住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医务科公章)。
10、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院医务科公章)。
11、被保险人申请给付报案有效时间为疾病确诊后180天内。
地址:端州区忠勇路21号二楼(区工会内)
联系电话:2233625
端州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